“律师让我解释提款目的”新进展:东营市金融监管局介入,建行当地分行称“不用问”

“律师让我解释提款目的”新进展:东营市金融监管局介入,建行当地分行称“不用问”

近日,“周小云律师称其前往建设银行山东东营支行提取现金时被要求解释资金用途”的说法持续引发热议。 11月13日,山东省东营市建设银行一名工作人员告诉中国经济日报大风博记者,储户提取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现金时,不再需要询问资金用途。针对“1万元至5万元取款为何需要调查资金用途”等问题,东营市金融监管局表示,正在密切关注这一问题,并积极推动惩戒措施。在某些情况下,需要询问函。上次回顾:当你的律师从银行提取金钱或现金时,当他们询问你有关此事时,你是否通过打电话给警察来回应撤回的原因是什么?该银行的道歉被拒绝,该公司表示“责任在于银行管理层”。据媒体报道,11月3日,周晓云律师在山东省东营市出差期间,因个人事务前往中国建设银行东营东城支行,提取现金4万元。然而,在柜台提取现金时,一名工作人员询问资金将如何使用。起初,他声称是“个人消费”,在随后的询问中,他向柜员讲述了自己的个人情况,但柜员仍要求提供其他交易记录等信息,并表示将联系反诈骗中心向警方报案。涉案律师周晓云见状表示,双方发生争执后,银行柜员表示将联系反诈骗中心报警。然而周小云表示,他在场地等了30分钟,却没有人来。后来银行经理出面改变了主意,说可以取钱了。他拒绝取出钱并离开。周小云认为,建设银行东营东城支行严重侵犯了他的隐私权,将他视为犯罪嫌疑人,要求他自证清白。 11月8日,周小云再次声称建行东营分行行长侯先生已道歉。但由于对方道歉的理由是“给我带来的体验不好”,所以我决定拒绝道歉。 “建设银行东营分行说反应不好,是因为他们认为我作为存款人太敏感,或者柜员有误会,态度不好,责怪我或者柜员。但实际上,错在建行的管理层。”这样做吗? ——“超配”行为被认为违反央行规定,增加储户负担。 “监管机构应划出红线,防止银行非法超重行为。”周晓云解释称,建设银行东营分行的超重行为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局、中国证监会2022年联合发布的《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及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记录入库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办理现金存取款的人员必须“了解、记录资金”。 “来源或者目的”的标准是单笔交易金额在5万元以上。 “无论是建设银行东营分行还是其他任何机构,都无权将这一标准降低至1万元。”今年8月份就出台了管理办法草案,也取消了这5万元。”“过多的防控层数不仅损害了储户的利益,还增加了银行柜员的负担,引发了很多纠纷和纠纷。”周小云表示,希望通过自己的声音,让更多的人了解这一情况,目前的情况会得到改善。目前正在向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管局控诉、举报建设银行东营分行违规增资,“我们想通过个案着手进行制度建设。”“我认为金融监管部门需要明确这些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后,银行应该面临怎样的处罚。”划定红线不仅是为了规范行业、减轻银行柜员负担,也是为了保护储户的核心利益。”周小云说。最新动态:都营第一建设银行支行表示,将不再询问“资金用途”。都营金融监督办公室:推动该规定。 11月13日,山东东营建设银行相关负责人对中国经济日报大风博记者表示,储户提取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现金时,不再需要询问资金用途。对方并未回应“提取5万元以下、1万元以上需要调查资金用途”的理由,是否违反央行规定。是否存在过度违规嫌疑以及如何回应责任人。对此,11月10日,记者就相关事宜联系了中国建设银行客服和东营地区金融监管办。并表示双方y 将协调具体的应对措施。记者11月12日至13日多次向建设银行东营分行询问,但未得到官方回应。 11月13日,都营地方金融监察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已注意到这一事件,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和机构正在研究采取行动予以处罚。至于加价是否违法,对方还得发函询问,不方便直接透露。相关新闻:提款时向律师询问“资金用途”。当他拒绝通知时,银行表示已联系警方。 11月5日,周小云律师前往中国建设银行山东东营分行提取现金,却表示被要求解释资金用途,甚至向他出示了之前的银行交易记录。当该男子拒绝告诉他时哼,银行说已经报警了。 “我理解反作弊措施,但以反作弊措施的名义,这种分层行为不仅侵犯了人们的隐私,甚至还要求用户自证清白。”周小云无奈的说道。据网上报道,他在出差期间无法从银行提取货币,他声称这是由于反欺诈中心的规定。 “如果金额超过一万,就得到柜台说明原因。”周小云称,他在山东东营出差期间,因个人事务需要提取现金,11月3日前往东营市建设银行东城支行。据报道,周小云前往中国建设银行山东东营支行提取现金。 “听说从银行提取5万元以上时,需要说明资金用途,每家银行都有不同的转账限额等。”周小云以为只需要几分钟,但银行柜员告诉他,他提取的现金金额是一万元,需要他说明用途。 “当我问这个规定在哪里时,柜员回答说:‘东营反诈骗中心’”。周小云说,他最初与银行柜员发生争执,银行柜员告诉他没有义务说明目的,但柜员坚持:“如果不说明目的,就不能提取现金。”顾客被要求写下“个人消费”,但收银员继续询问购买的具体细节:“您要买什么?”你和银行是什么关系?他说,出纳员拒绝提款,还要求提供有关其他交易的信息,并报了警。 “30分钟后,领导出面提出提取现金。”对方说反诈骗中心要咨询我,因为他们的系统中没有相关选项。 “周小云弱弱地问道,我取款时需要用我的个人事务来证明自己的清白吗?更令他难以接受的是,柜员询问了银行卡上的其他交易信息。”柜员询问,上个月的一天,一个名叫○○的人给他汇了一定数额的人民币。“他说,这笔钱值多少钱?你是公安局的吗?你打算对我提起刑事诉讼吗?报告什么?” “我有吗?”周小云最终决定不取钱就走。照片显示,银行正在介入对违规行为的审讯。“银行已考虑存款人的基本法律原则”。事件发生时,预计将退回 40,000 元,但转移期限将在 20,000 元左右。 “前门特había retirado dinero de un cajero automático, pero el límite period solo de 5,000 Yuanes, así que decidí retirar dinero en elmostrador”。周小云表示,建设银行东营东城支行严重侵犯了隐私权。银行首先默认所有储户都有犯罪嫌疑,然后要求每个储户证明自己无罪。“事实上,根据刑法基本法理,即使涉嫌犯罪也不需要证明自己无罪,但检方必须提供证据证明犯罪。”我在网上发表了一篇文章,反映了我的经历。建设银行东营分行请人道歉。但我没有接受道歉,因为这解决不了问题。认为有关部门正在全力从源头上打击电子诈骗,所采取的一些反诈骗手段导致了电子诈骗的发生。对公众造成不便和伤害,限制开立合法卡、转账、提取现金、冻结免费账户、关闭计算机等的能力。 “基层反诈骗措施加强,给群众带来更多不便。”基层反诈骗措施加强,给群众带来更多不便。”(网络图片)官员回应银行:防诈骗中心要求确认取款目的 反诈骗中心:是银行自身问题 11月6日,建行东营东城支行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按照银行要求,防诈骗中心表示,当公民取款超过2万元时,银行必须确认取款目的撤回的目的“防止电子诈骗,保护公民资金安全”,并建议官员根据《正常情况下的规定》当场咨询“一般来说,最多可以取5万元,如果前一天预约的话,在ATM机上最多可以取2万元。”东营另一家建设银行的负责人说,“到柜台取1万元,就得登记。这主要是为了防止人们上当受骗。”当天,中国经济日报大风波记者联系东营市防欺诈中心,该中心相关负责人解释道:“提款时是否要求使用资金并不重要,这是银行自身的问题。”资金和资产。 “如果用户拒绝配合,且银行无法确认用户资金来源或资金去向是否涉及欺诈或洗钱,银行无法阻止用户办理相关业务。新的信息披露“管控措施”实施后,可能无需说明存款和取款的来源或用途。减免5万元。 2025年8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服务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联合公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及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记录留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今年9月3日。新规定取消了2022年版《办法》中个人“必须了解”的强制性要求。个人现金存取超过5万元,必须“记录资金来源或者用途”。可能没有必要解释来源和目的。此外,新《管理办法》还保留或加强了原《管理办法》的部分规定。例如,对于金额超过5万元的存取款或其他交易,仍强制记录基本信息、保存身份证明文件、保留最短期限的客户信息、存储个人信息。交易记录由5年延长至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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