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主诉胸部和背部疼痛,怀疑患有心肌梗塞,急诊外科医生对他进行了过度换气综合征治疗,但没有成功。医生对患者死亡负有责任,警方提起刑事指控

一名男子主诉胸部和背部疼痛,怀疑患有心肌梗塞,急诊外科医生对他进行了过度换气综合征治疗,但没有成功。医生对患者死亡负有责任,警方提起刑事指控

一名男子主诉胸部和背部疼痛,怀疑患有心肌梗塞,急诊外科医生对他进行了过度换气综合征治疗,但没有成功。医生对患者死亡负有责任,警方提起刑事指控
2023年2月23日,58岁的关先生因“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在广东省东莞市康华医院去世。 2025年7月9日,广东​​省医学会对关先生的医疗事件进行了技术鉴定,认定为医疗事故。事故等级为A级,医疗方面负有主要责任。 10月30日,东莞市公安局开始以医疗过失罪立案侦查。王先生说:“外科医生在急诊室单独对心肌梗塞患者进行救治,没有咨询他,也没有遵循诊断标准和治疗,延误了我丈夫的病情,不幸导致他死亡。”突发胸痛——心脏支架植入8年后,一家人突然出现胸背疼痛、呼吸困难,被送往医院,被诊断为“过度换气综合症”。2014年,关某因急性心肌梗塞,在广东省一家医院接受了心脏支架植入手术。关某的妻子说,第一次手术后,关某常年服药维持病情,并定期检查。王先生还长期专注于冠心病相关的内科治疗,导致呼吸困难,我怀疑我是心肌梗塞复发了。” “他感到胸闷、背痛。根据常识,这是心肌梗塞复发的症状。”情况紧急,王先生立即打车将关先生送往康华急诊科位于同一辖区的医院。 “过去八年,他一直在江华医院接受检查。那里的医生应该很了解他。我们就去那里。”十点左右,我们迅速前往诊所。 “我跑进去大喊‘我心脏病发作’,医护人员立即开平板车来接我。”急诊医生与关会诊后,诊断为过度换气综合征,需要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并开了5%葡萄糖注射液、舒舒宁注射液1支、0.9%氯化钠注射液1支等药物。彭先生告诉我们,这不是心肌梗塞,而是过度换气综合症。他做到了。王女士说,一开始她松了口气,但即使在接受静脉注射后,她的丈夫仍继续向医护人员抱怨他的背部仍然很疼。 “护士们向彭医生提出了意见,但他没有认真对待,”她说。 “如果我们没有坚持要成为豪病人入院后,彭医生就送我们回家了。”患者被送入心内科抢救无效,约两小时后转入普通心内科病房,次日凌晨3点宣告死亡。但根据东莞康华医院病历,患者于晚上11时41分被紧急送往医院。23日,杨医生带领心内科基础护理和常规护理,虽然有一人陪同,但据门诊病历显示,王女士说:“没有人告诉他病情严重,也没有看到任何病情严重的通知。”我必须住院,医院也没有床位,所以我回家拿了瑜伽垫和其他东西,护士知道了这一点,并没有反对。“大约一个小时后,当她回到医院时,她看到杨医生穿着白大褂从他的办公室跑到她丈夫的房间。”此后,她看穿了监控录像显示,医生和护士都没有进房间查房,大约一小时二十分钟。”根据《医嘱》、《护理记录》和《24小时医院死亡记录》,上午00点06分,多次体检的医生指令被取消。上午00点07分,医院发布了《病情严重通知书》。从00点08分到20点00分,使用“25毫克硝酸甘油注射液”、“0.9%氯化钠注射液”等药物 医院死亡证明相关病历还显示,中午12时20分,家属不顾家人劝阻回到家中,发现患者昏迷不醒,颈动脉搏动消失,无法自主呼吸,医生告知杨先生从1时54分开始接受有创呼吸支持。凌晨 3 点 10 分,包括凌晨 2 点 59 分进行辅助通气和多次静脉注射肾上腺素。米。凌晨 3 点 20 分,医生宣布他临床死亡。根据该院《死亡病例审查笔录》,李副主任医师认为,关先生因恶性心律失常、冠状动脉严重狭窄而猝死。虽然患者被及时抢救并接受治疗,但病情严重且进展迅速,生命已难以挽救。医学诊断——“换气过度综合症” 我相信该小组的初步诊断是误诊。专家认定医生对关先生的死亡负有第二责任,因此王先生无法理解为什么第一位医生诊断为“心肌梗塞”时,他却被诊断为“过度换气综合征”。王先生最初没有发现任何医疗过失,但他心存疑虑。他说,2024年12月,他观看了心血管医生的科普视频,“注意到他有明显的心肌梗塞症状。”1月8日,向东莞市12345投诉。2024年12月23日,经东莞市南城街道卫生所协调,东莞康华医院和王女士共同请求东莞市医学会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专家组提到了彭急诊医生的医疗事故。该医生的执业范围是“外科”,取得执业资格后从事临床工作还不到三年。关先生主诉胸背疼痛,但医院没有启动急性胸痛流程,没有按照胸痛中心流程诊断致命疾病(急性冠脉综合征、主动脉夹层、肺栓塞等),也没有动态检测心电图和心脏骤停。肌酶、肌钙蛋白或其他影像学检查未能及时检测潜在的冠状动脉或其他危及生命的心血管事件。医院不严格未及时实施一级救护,并没有及时发现病情恶化。专家组认为,患者死亡的不良后果与医疗诊断和治疗实践存在因果关系。 2 2015年,关先生因胸闷在东莞康华医院接受冠状动脉CT血管造影,显示“前降支、回旋动脉严重狭窄”,但他没有引起重视,也没有规范诊治。在此期间,相关指标并未定期监测。在此基础上,冠状动脉疾病可发展为急性心血管事件,医院中出现“过度换气综合征”。疏忽,包括“症状管理不充分”、“对患者病情监测不充分”和“监督不充分”。jo a un paro heartíaco。医疗过失参与率为30-45%,构成一级医疗事故,医疗方承担二级责任。未被认可:质疑医疗实践超出做出初步诊断的医生的范围且缺乏独立治疗能力。 “先生。王先生表示,初步评估,急诊科医生彭医生的执业范围是外科手术,他从事临床工作还不到三年。外科医生如何治疗心脏病患者? “这已经超出了执业范围,一名急诊医生需要三年的临床工作经验才能独立救治病人,但彭先生的临床经验并没有达到这个要求。” 心脏病是非常典型的冠心病症状。 “我们多次告诉医生,我们有胸背痛的症状,但医生不理睬我们,没有做血管造影,也没有决定是否使用尼特拉王先生说。根据2019年4月《中华急诊医学杂志》发布的《急性胸痛急诊诊治专家共识》,如果胸痛有冠心病史,且服用硝酸酯类药物不能缓解发作,则需要治疗。中国经济日报大风波记者注意到,关先生的门诊病历中“无胸闷、胸痛”。同时,“内科死亡记录” 《入院24小时》指出,管先生“持续胸背疼痛,虚弱得无法站立。”《大丰日报》报道称,急诊外科医生经常在无法确诊的情况下收治内科患者,经常会请相关科室会诊,遵循诊疗流程往往可以消除误诊风险。“外科医生收治了一位有冠心病病史的胸痛患者,并没有启动胸痛诊断并没有联系心脏病专家咨询。至少,经验严重缺乏。重申:“医师未按照胸痛中心诊疗流程进行风险评估,属于一级医疗过失,医师负主要责任。” 2025年4月28日,东莞市卫生局委托广东省医学会就关先生医疗事故进行了新的医疗事故技术评估。 7月9日,专家组发现,关先生初诊时,医生仅诊断其症状为过度换气综合征。基于他的呼吸急促,没有询问他严重胸痛或背痛的病史,没有遵循胸痛中心的诊断和治疗程序,也没有考虑关先生的主动脉夹层(CTA)等危及生命的情况或心脏病(急性冠脉综合征、主动脉夹层)。考虑动态观察和风险检测动态检查如彩色多普勒超声等检查、心电图、肌钙蛋白和酶等。心脏。评估报告截图。关先生入住心内科后,医生正确诊断了“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硬化症”和“冠状动脉支架置入术后情况”,但未能及时预测其病情,未能及时进行相关检查,未能发现致命性疾病,未能严格执行初级护理检查制度。专家组根据关某的症状(胸背剧烈疼痛)和相关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根据这些结果,考虑到患者的死因是与疾病相关的心脏疾病,急性冠脉综合征、恶性心律失常、主动脉夹层或动脉瘤的可能性不能排除晶状体破裂的可能。由于医生的医疗疏忽,未能认真对待和阐明患者的病情,无法及时、规范地治疗患者的病情,造成病情的延误,与患者的死亡有一定的因果关系。专家组得出结论:“这属于一级医疗事故,医疗队负主要责任。”提起刑事诉讼:家属希望先追究责任,然后再挽回。此事件仍在调查中。 “我们已就医院诊疗违规行为向东莞市卫生局进行投诉,卫生局已立案调查并采取行动。”王说。她认为,丈夫的死亡不是因为疏忽,而是医护人员的严重不负责任。 “我们希望涉案医务人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他们涉嫌医疗过失。”他解释说,医生经过长期的培训和实践,拥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通过考试取得资格。这些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导致了我丈夫的死亡。 2025年10月1日,王先生向东莞市公安局南城分局报案。 10月30日,警方开始调查这起“医疗事故”事件。提起诉讼的通知2026年1月7日,中国经济日报大丰报记者联系东莞市公安局,但未果。东莞市卫生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事件正在调查中,正在调查中。不会透露事件的细节。当天,东莞康华医院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表示,科室卫生中心正在对问题进行回应,医院也已接受相应回应。 “涉案医生是一名外科医生,但他的执业范围是公认的。他只是缺乏经验。”这位官员表示:“卫生部门的制裁措施已依法全面执行。” “他们联系王先生安排赔偿,但对方不同意,还说先负责。”负责此案的一名警官表示,他正在联系卫生部门进行相关任务。 “目前,此案正处于侦查阶段,如果构成刑事犯罪,就会采取强制措施,如果不构成刑事案件,就会驳回案件。”本案情况复杂,需要卫生部门、卫生部门等相关材料华商报大丰报记者张鹏康编辑刘梦宇(如有消息请拨打华商报新闻热线029-888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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